朗读
玉环市配方肥推广工作实施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玉环经济开发区:
为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工作,根据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长江办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第138号)、《关于推行化肥农药实名制购买定额制施用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52号)、《浙江省配方肥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浙农专发〔2021〕17号)和《台州市配方肥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台农专发〔2021〕10号)有关精神,加快推进农业投入化肥定额制实施,减少化肥施用量,提高耕地土壤肥力、农产品品质和质量安全水平,促进绿色农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实施新时代浙江“三农”工作“369”行动,以“肥药两制”改革为动力,以化肥减量增效为目标,围绕“测、配、产、供、施”五个环节,强化政策扶持,探索建立配方肥推广应用闭环管理长效机制,切实提高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实现节本增效、提质增效,促进绿色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主要农作物年推广配方肥及按方施肥(实物)1500吨,全市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95%以上,主要农作物肥料利用率稳定在40%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建立肥料主推配方发布制度。按照化肥定额制改革的要求,充分运用近年来测土结果,结合《浙江省主要农作物肥料主推配方(2021年)》、《台州市主要农作物肥料主推配方(2021年)》和玉环实际,发布全市主要作物肥料主推配方。
(二)建立农企合作机制。引导和支持肥料企业按照农业农村部门发布的肥料配方按“方”生产;引导农资经营单位调整优化经营肥料种类,指导落实肥料实名购买、档案管理和按“方”或相近配方推荐肥料品种,并将其列入农资经营规范化建设内容,共同促进种植户按“方”购肥、按“方”施用。
(三)建立配方肥应用补贴机制
1.补贴对象:玉环市“肥药两制”改革试点主体(名单详见《关于公布玉环市“肥药两制”改革试点主体名单的通知》(玉农水〔2020〕128号)。
2.补贴内容:对应用配方肥补贴一定比例的肥料费用。参照省补商品有机肥补贴方式,采取备案制,实施主体自行在备案目录内选择入围企业进行采购。
3.补贴标准:肥料补贴总额不超过50万元。配方肥补贴标准为800元/吨,每亩不高于40元。
4.补贴流程:实施主体向乡镇(街道、开发区)农办提出购肥申请,乡镇(街道、开发区)农办确认后,对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开具供肥通知单——补贴对象接到通知单,向备案企业购买肥料——供肥企业经办人根据补贴对象提供的配方肥购肥通知单进行供肥,向其提供正式发票——乡镇(街道、开发区)农办根据补贴对象提供的发票进行核实并造册——公示无异议后向市农业绿色发展服务中心上交购买登记清册、供应(公示)清册、购肥发票和打款凭证复印件(截止时间10月30日,遇特殊情况可适当顺延)——抽查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补助资金发放给补贴对象。
(四)加强施肥指导服务。各乡镇(街道)要依托村两委、农资经营网点,发放施肥建议卡,确保所有涉农村、规模经营主体(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种植大户)、农资经营门店全覆盖,引导农民按“方”购肥、按“方”施肥。全面启用“浙样施”智慧施肥App,及时更新完善“浙样施”平台数据,推进“肥药两制”数字化改革,利用互联网等多种手段,扩大测土配方施肥指导服务覆盖面。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广应用配方肥是中央环保督查整改的重要内容,全面落实整改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领导,把推广应用配方肥作为高质量推进农业绿色发展长期任务来抓,落实责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主体到位、推进有力的工作机制,确保环保督查整改目标顺利实现。
(二)凝聚推进合力。加强沟通协调,加大对配方肥应用的资金投入。统筹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资金,优先用于配方施肥推广。加强农业系统内部科教、种植业、执法、农技推广、耕肥等部门的分工协作,形成共同推进配方施肥的合力。
(三)严格质量监管。供肥企业必须保质保量定向、足额、及时供应补贴肥料产品到补贴对象。供肥企业所供肥料应附上出厂合格证明,每批供货应告知当地镇(街道)和市农业农村水利局,每50吨至少随机抽取一个样品,做好留样封存,以备质量核查,同时市农业行政执法队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使用补贴肥料产品若出现肥害症状,用肥主体、供肥企业应即刻停止用肥、供肥并报告市农业行政执法队。
(四)建立黑名单制度。按照实施方案,加强对补助资金发放情况的监管督查,切实做好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积极配合审计等部门做好资金的审计、检查工作,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和农民直接受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将上报省农业农村厅,情节严重的将列入黑名单并通报全省,取消该供肥企业、补贴对象三年内参与各级补贴肥料产品供肥和享受补贴的资格。
1.供肥企业或补贴对象实施过程中伪造材料、弄虚作假的;
2.一年内,在各类监督抽查和供货产品抽查中,供肥企业累计出现2次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或因产品质量不达标被投诉举报并核实的;
3.供肥企业伙同补贴对象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的;
4.补贴对象将配方肥产品作为指标买卖和变相套购享受补贴肥料外流的。
因配方肥产品质量问题,造成农民经济损失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附件:1.玉环市补助配方肥供肥备案表
2.玉环市补助配方肥购买申请表
3.玉环市补助配方肥购肥通知单
4.玉环市补助配方肥供应清册
5.玉环市补助配方肥销售清册
玉环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玉环市财政局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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