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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玉环市高标准农田建设
主要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玉环经济开发区:
为高质量完成省下达我市的新建6700亩、改造提升1500亩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高质量保障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意见》和《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达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浙农田发〔2021〕2号)文件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任务分解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思想高度重视
农田建设是中央实施“藏粮于地”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坚守耕地红线、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抓手,是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指标。为此,请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从讲政治的高度狠抓农田建设,充分挖掘潜力资源,圆满完成省下达我市的建设任务。
二、及时落实任务
根据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的耕地保有量及实际情况,现将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做一分解(附件1),请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和“填平补齐”原则,制定方案,明确建设内容、投资金额和时序安排,及时将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区域、地块。并于4月30日前报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具体内容参照附件2)。
同时,各有关乡镇(街道)要继续加快推进2020年及历年存续高标准农田项目的建设,确保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并及时做好验收工作。
三、规范项目管理
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落实专人管理,抓紧做好项目选址和申报立项工作,为后续勘测设计、招标投标、施工管控、统计调度、验收、建后管护等全流程规范管理奠定基础。要加强资金管理,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用于农田建设与管护等相关工作上。要做好宣传调度,积极报送工作动态,及时反映建设进展和成效,抓好成功经验复制推广;建立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调度填报专人负责制。要开展评价考核,对组织实施不力、建设任务严重滞后或未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的,视情采取暂缓安排项目资金、并在目标责任制考核中视情扣分。
附件:1.2021年玉环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主要工作任务表
2.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备案材料(格式提纲)
玉环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3月22日
附件1
2021年玉环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主要工作任务表
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 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 (亩) | 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面积 (亩) |
玉城街道 | 265 | - |
大麦屿街道 | 670 | - |
干江镇 | 210 | - |
经济开发区 | 5745 | 1500 |
合计 | 6890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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