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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全市水路运输行业疫情防控及春运工作的通知

2021-08-11 玉环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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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文件

 

 

 玉港航〔20214                 签发人:郭国强

 

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全市水路运输行业疫情防控及春运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各港航企业:

2021年春运从1月28日开始,至3月8日结束,为期40天。根据《台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水路运输行业疫情防控及春运工作的通知》(台港航[2021]3号)要求,统筹做好水路运输行业疫情防控和春运工作,确保疫情不因春运扩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平稳、有序出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把握形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春运工作关系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安全责任重大。要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切实强化底线思维,充分预估风险挑战。按照减少人员流动、减少旅途风险、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人员防护的原则,做好春运疫情防控准备,强化各项防控措施。既要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做好春运服务,也能在局地出现疫情后做好应急应对,努力实现疫情防控和春运保障“双胜利”。

建立健全2021年水路春运工作领导机构,成立玉环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春运工作领导小组,郭国强主任为组长,吴迪瑞、诸树飞、潘小荷为副组长,黄立锋、应卫、陈宾峰、陈锦峰、曾强、沈祥林、颜华强为成员,中心春运办公室设在安全科。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春运组织领导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抓好综合协调,加强监测分析,强化督促检查,及时协调处理突发事件和跨部门的突出问题,确保完成春运各项任务。

各港航企业要成立春运工作领导机构,做好春运值班安排,制定工作预案,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春运工作顺利开展。

二、毫不松懈,抓好水路运输行业环节疫情防控

今年疫情春运防控形势比较严竣,各相关单位要参照交通部《2021年春运期间新冠肺炎疫情分级分区防控指南》的要求,在玉环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做到精准防控,严防疫情通过水路运输渠道传播。

各渡运企业和渡口所在地乡镇,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要参照“全省交通运输厅行业2021年春运疫情防控工作指引汇编-浙江省交通运输行业水路客运站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指引”做好疫情防控。要做好人员及物资准备,必要时设立临时医学观察点和应急区域,严格工作人员的健康检查,强化旅客戴口罩、测温、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加强卫生清洁消毒,要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

水路航运企业要参照“全省交通运输厅行业2021年春运疫情防控工作指引汇编-浙江省交通运输行业航运企业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指引”做好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强信息管理和报告,规范和严格作业程序,作业人员防护要求,加强环境卫生防护工作,企业应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船员换班与边检、海事等查验单位和当地卫生健康、交通运输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联动。

各港口装卸企业要参照“全省交通运输厅行业2021年春运疫情防控工作指引汇编-浙江省交通运输行业港口企业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指引做好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公司内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装卸船舶船员疫情防控措施,尽量做到船岸人员零接触。

三、结合实际,协调统筹运力

2021年春运期间,我市预计渡口旅客将达到7.95万人次,共有10艘渡船(516客位)参与春运。要结合我市岛屿间的春运实际情况,督促渡运企业和渡口所在地乡镇根据需求合理调配运力,完善渡运方案,保证运力供给。特别是对春节假日期间的旅游热点、往返探亲、恶劣天气以及其他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要有充分的准备,掌握重点航线的高峰期和高峰流量,制定相应的对策和应急预案;加强运力调度工作,安排机动运力,及时解决出现的局部航线运力紧张和压客现象,确保渡口旅客及时、有序、畅通。

在重点做好渡口旅客运输的同时,要保障岛上居民生活必须的物资运输需求。

四、从严从细,全面做好安全工作

安全工作是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春运安全是春运期间的首要任务。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此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水路运输安全管理。在春运开始前对水运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要重点检查管理人员是否到位、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全、安全管理责任是否落实、船舶有关证书是否齐全有效、船舶动态管理是否到位等。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薄弱环节要及时督促整改,能当场整改的马上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限期整改到位,并落实跟踪直至整改完毕。严禁不适航的船舶投入春运,严禁超抗风等级和冒险航行,严禁船舶超载,严禁超经营范围营运等,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港口装卸安全管理。要督促各港口装卸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的责任义务,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做好防风、防冻、防滑、防雾等恶劣天气和紧急情况的应对措施,特别是各危险货物装卸码头必须严格执行法定的危险货物申报制度,按照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港口作业,同时要加强冬季消防隐患自查自改工作。要强化安全管理,对危险货物装卸码头进行重点巡查,保障港口装卸作业安全

(三)加强航道安全管理。要加强航道巡查力度,掌握习惯航道上的通航情况,一旦发现航障,及时向相关单位通报,积极组织清障,确保航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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