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08]58号
关于永康市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华丰桥绿地景观工程项目的批复
永康市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要求审批华丰桥绿地景观工程项目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内容是根据永委办[2008]5号文件精神,拟在永康江北面、龙川西路以南的华丰桥头进行绿地景观工程的建设。
二、项目绿化总面积15000平方米,投资333.469万元,资金来源:市财政。
三、按规定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相关手续。
二○○八年六月五日
主题词:基建项目 批复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
环保局、林业局、水务局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