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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 康 市 财 政 局
永农通〔2008〕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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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康市2008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街、区)农办:
根据浙农计发〔2008〕21号《关于2008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补贴原则
2008年购机补贴继续实行“总量控制、优化结构”和“公开、公正、农民直接受益”的原则。以粮油生产机械为重点,兼顾农业主导产业关键环节机械装备,对粮油生产、水产养殖、奶业生产、农副产品加工等不同机械实行差别补贴。
二、补贴对象和范围
(一)补贴对象:本市农民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服务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