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永发改[2008]52号
永康市总部中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要求审批永康总部中心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内容是根据永委[2008]2号《关于加快总部中心建设、大力发展总部经济的意见》精神,拟在永康市东城街道(330国道以东、金温铁路以西、金都路以北、金山西路以南)地块内选址新建永康总部中心商务办公大楼、人才公寓、市政建筑及配套设施等。
二、项目总用地3453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64000平方米,其中商务办公大楼(19幢)702000平方米,人才公寓(6幢)160000平方米,市政建筑2000平方米。
三、项目预算总投资38亿元,其中商务办公大楼、人才公寓等建筑工程费用258600万元;市政建筑、供水、供电、道路、绿化等市政建筑工程费用18100万元;拆迁补偿费用19700万元;政策处理费用9000万元;土地费用74600万元。资金来源:市财政5.95亿元,企业集资联建资金32.05亿元。
四、按规定要求抓紧提供项目用地预审意见,规划选址意见,同时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规划建筑设计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节能措施设计方案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
二○○八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