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永发改[2008]185号
关于永康市象珠中心卫生院医疗用房建设
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永康市象珠中心卫生院:
你院要求审批医疗用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设计依据:永计经[2000]513号、永计[2003]427号有关医疗用房建设项目批复。
二、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
三、项目建设地址:永康市象珠镇清渭街村。
四、项目建设内容:医疗用房(包括社区卫生服务用房)。
五、项目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其中社区卫生服务用房2100平方米)。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社区卫生服务用房投资210万元);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财政资金100万元,市财政150万元,自筹350万元。
七、项目建设周期:二年。
八、按规定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相关手续。
二○○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基建项目 批复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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