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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发改[2008]147号
关于永康市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永四中前绿地
(永四中公园一期)工程项目的批复
永康市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要求审批永四中前绿地(永四中公园一期)工程项目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内容是根据永委办[2008]5号文和市府办[2008]38号《永四中公园景观设计论证会议纪要》精神,拟在永四中以北、西塔桥以东、永康江南面沿江地带进行绿地工程建设,包括廊桥两座、湖一座、停车场,各类休闲广场、园路、种植土回填、绿化种植等内容建设。
二、项目总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其中湖水面面积6000平方米,停车场600平方米,各类休闲广场4200平方米,园路8200平方米,绿化种植面积41000平方米;项目种植土回填63000立方米。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500万元,资金来源:市财政。
四、按规定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相关手续。
二○○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基建项目 批复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水务局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08年10月27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