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09]56号
关于永康市花街镇人民政府花街镇集镇污水管网
及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的批复
永康市花街镇人民政府:
你镇要求审批花街镇集镇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内容是根据市府办[2009]21号《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在花街镇倪宅、潘宅等村建设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站。(已建)
二、污水处理站用地2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0平方米,污水管网长6000米。
三、项目总投资240万元,资金来源:市财政补助和自筹。
四、按规定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相关手续。
二○○九年六月十五日
主题词:基建项目 批复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
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水务局、消防大队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09年6月15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