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0]7号
关于永康市江南街道卫生院医疗用房
迁移装修改造项目的批复
永康市江南街道卫生院:
你院要求审批医疗用房迁移装修改造项目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内容是根据市府办[2010]27号《常务会议纪要》精神,拟将江南街道卫生院迁移至南苑路6弄2幢1号(原市疾控中心医疗用房)内,并对其进行装修改造。改造装修主要内容是:医疗用房内外墙粉刷、地面砖、走廊墙砖、电线、监控系统、电梯等及办公设备、公共卫生设施等改造。
二、改造装修总建筑面积4527平方米,投资389万元,资金主要自筹、市财政酌情补助。
三、按规定要求向各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主题词:基建项目 批复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
国土资源局、水务局、消防大队、卫生局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