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09]158号
关于永康市房屋综合开发总公司锦绣江南
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永康市房屋综合开发总公司:
你公司要求审批锦绣江南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内容是拟在溪心区块内进行锦绣江南二期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住宅及配套设施建设。(不新增用地)
二、项目总建筑面积94848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32421平方米;项目估算总投资29500万元,资金自筹。
三、按规定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建筑规划设计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
二○○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主题词:基建项目 批复
抄送:市府办、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
林业局、水务局、消防大队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09年12月16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