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0]50号
关于永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装修改造项目的批复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永康分中心:
你中心要求审批永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装修改造项目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内容是根据市府办[2010]46号《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拟对租用在金胜路328号的营业用房进行装修改造成分中心办公场所。
二、租用总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装修改造总投资118万元,资金自筹。
三、按规定要求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相关手续。
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基建项目 批复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
环保局、水务局、消防大队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0年4月28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