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农展〔2010〕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
《永康市第五届农展会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已经永康市第五届农展会组委会领导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一:永康市第五届农展会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附件二:永康市第五届农展会先进集体计分标准
二○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永康市第五届农展会组委会办公室 2010年9月21日印发
附件一:
永康市第五届农展会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
评 选 办 法
一、评选名额
1、先进集体。总数控制在8个以内,其中镇(街、区)先进集体名额5个,市级相关部门3个。
2、先进个人。镇(街、区)16名,组委会筹备组20名。
二、评选办法
1、先进集体由组委会办公室提出初步名单,提交组委会讨论确定。
2、先进个人由镇(街、区)农办及组委会各筹备组推荐,由组委会讨论确定。
三、奖品
1、先进集体。由组委会颁发将牌,奖金1000元。
2、先进个人。由组委会发给奖励证书、奖品或奖金(300元)。
附件二:
永康市第五届农展会先进集体(镇、街、区)计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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