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1]10号
关于永康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及下属各中队和
相关部门交警用房功能区改造项目的批复
永康市公安局:
你局要求审批交警大队及下属各中队和相关部门交警用房功能区改造项目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是根据市府办[2011]65号《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拟在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二中队、双股金钗中队、石柱、清溪、世雅中队、交警事故中队和车管所等部门内进行交警用房功能区改造,配置设备和进行装修规范设置工作等建设。
二、项目总投资160万元,其中用于装修改造费用119.23万元,设置配置40.77万元;资金来源:省补助140万元,市财政20万元。
三、按规定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相关手续。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基建项目 批复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消防大队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1年1月28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