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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盘龙谷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永康市万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要求调整盘龙谷停车场收费的申请报告》收悉。盘龙谷生态休闲园是一家民营企业投资修建,景区不收门票。通过近几年开发游客逐年增多,造成停车难。公司为方便游客,解决停车难投入大量资金,改善停车条件,扩大停车场地,增加管理人员,提高服务质量,也使停车管理成本不断提高。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之规定。经研究同意按以下标准收费:小车、16座以下小客车及2吨以下小货车每次10元;摩托车、电动车每次2元。
调整后收费从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起执行,做好明码标价。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抄:物价检查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