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2〕118号
关于永康市垃圾填埋场三期工程建设项目
追加投资的批复
永康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你处要求追加垃圾填埋场三期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在永康市垃圾填埋场三期工程建设中为减少出水排放对周边居民及环境的影响,急需增加污水提升泵站建设内容。现经市政府同意,在永发改〔2006〕232号、〔2012〕7号文已批总投资2218万元基础上追加投资。
二、项目追加投资136万元,追加后项目总投资2354万元。资金来源:市财政。
三、按规定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追加手续。
二○一二年九月六日
主题词:基建项目 批复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水务局、城管执法局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2年9月6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