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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广播电视局文件
永广局〔2008〕3号
关于做好春节、两会重要播出保障期工作的
通 知
局各科室、各镇、街、区广电站:
一年一度的春节和“两会”重要保证期即将到来,为确保春节、“两会”期间全国广播电视节目的播出安全,有效防范“法轮功”邪教组织对广播电视的恶意干扰破坏,针对当前遭受大范围冰冻和持续雨雪等恶劣天气的影响,极易发生供电和网络等设施因冰雪倾轧而损毁的事件。根据上级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春节从2月6日8:00起到2月14日24时止启动安全播出预案。两会时间另行通知。现将有关要求强调如下:
一、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统一思想,严加防范,充分认识到当前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做到思想重视,责任明确,措施有力,尤其要加强机房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和有线网络的巡查,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和无线、有线非法插播的事件发生。
二、在春节前各广电站要对各管辖区内的有线电视网络、调频广播网络及播出设备、机房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三、严格遵守宣传纪律、值班纪律,不得随意中断上级节目信号,插播当地其它节目。切实加强值班,发现问题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并以第一时间向市局报告。
四、所有工作人员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各镇站骨干要在岗带班,靠前指挥,切实落实好工作。
五、春节期间要加大对辖区内传输覆盖网线和供电系统的安全巡检力度,及时发现、有效处置因雪灾、冰冻引起信号阻断和停电等安全隐患,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万无一失,在确保人员安全前提下及时抢修,让群众看好电视,过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六、认真实施安全零报告工作。每天15:30前向市局汇报安全播出情况。(零报告电话:87332166,灾害受损及恢复情况报告电话:87111077)
二〇〇八年二月四日
主题词:广播电视 安全播出 领导小组 通知
永康市广播电视局 2008年2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