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康市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0】50号)和《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的精神,我市迅速行动认真制订了《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康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积极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
按照统一部署,本次专项行动从2010年12月开始到2011年6月结束,将开展知识产权知识竞赛、知识产权讲座和专项执法等活动。初步预算:知识产权知识竞赛需9万元,其中奖项经费3万元(一等奖5名,1000元奖品;二等奖10名,500元奖品;三等奖20名,200元奖品;入围奖100名,50元礼品;组织奖5名,奖励2000元奖品);报纸刊登费用5万元(题目刊登、获奖名单刊登等);竞赛组织费用1万元(公证费用4000元,改卷、动员等工作经费6000元);讲座培训1万元(讲课费3000元,场租费、资料费等7000元)。为了顺利实施工作方案,确保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效果,现特向市政府请求拨付10万元作为专项行动工作经费。
当否,请批示!
永康市科学技术局
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