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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委〔2009〕6号
永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永康市2009年度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府各部门:
现将《永康市2009年度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OO九年三月十九日
主题词:建筑施工安全 整治 方案 通知
抄送:金华市安委办,永康市府办,卢跃东市长、各副市长、
金跃民市长助理
永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3月19日印发
永康市2009年度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要求和部署,巩固全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实现2010年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的目标奠定良好的基础,特制订2009年度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整治(建设局牵头,质监局、工商局、各镇(街、区)配合)
1、建筑起重机械必须严格按照《金华市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实施意见》的要求履行备案登记、安装(拆卸)告知、使用登记等手续。
2、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要由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并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前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要具有相应的特种作业证书。
3、建筑起重机械必须经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过程中应加强维护保养,操作工、指挥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证书。
4、建设局建管科负责中心城区的建设工程建筑起重机械的监督检查,市政科负责对市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的监督检查,经济开发区、城西新区及各镇(街)负责本辖区内建设工程建筑起重机械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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