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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委〔2009〕5号
永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永康市2009年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府各部门:
现将《永康市2009年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OO九年三月十九日
主题词:道路交通安全 整治 方案 通知
抄送:金华市安委办,永康市府办,卢跃东市长、各副市长、
金跃民市长助理
永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3月19日印发
永康市2009年度
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实现交通事故三项指数零增长的目标,确保国庆60周年顺利进行,特制订2009年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扎扎实实地推进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着力解决当前道路交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城乡道路交通管理的协调发展。努力实现领导机制健全、安全设施完善、管理水平提高、守法意识增强、交通畅通有序、交通事故减少的目标,实现交通管理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坚决遏制交通事故多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打造“平安永康”创造优良的城市交通环境和道路交通环境。
二、整治目标
道路交通秩序得到较大的改善,道路交通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消除,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实现交通事故三项指标零增长,杜绝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交通事故,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整治重点
1、严厉整治营运客车超员,货车、拖拉机、农用车违法载客载人,三小车非法载客营运;严厉打击酒后驾驶机动车,机动车超载、超速行驶,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无牌车辆、摩托车超额载人,疲劳驾驶等易引发交通事故的严重违法行为。
2、加强对客运公司、出租汽车公司和危化物品运输单位的监督和管理,对超员车辆所属客运企业两年以内有超员违法行为记录并受到处罚的,应当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对客运单位直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