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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委〔2008〕11号
永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永康市2008年度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府各部门:
现将《永康市2008年度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矿山安全 整治 方案 通知
抄送:金华市安委办,永康市府办,卢跃东市长、蒋永根副市长金跃民市长助理
永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4月21日印发
永康市2008年度
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省、市上级部门的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落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巩固近年来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规范矿山开采行为,夯实矿山安全工作基础,遏制一般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根据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08年度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一、整治要求和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根据《浙江省矿山安全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深入开展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突出抓好隐患治理落实整改工作,强化主体,落实治理责任,加强源头治本,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夯实基础,提高保障能力。有效杜绝重特大事故和遏制事故发生,推动我市矿山安全生产的根本好转。
二、整治工作内容
(一)继续开展全市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地下矿山以:1、有无两个独立,直达地面,能行人的安全出口,机械通风;2、以竖井和提升系统;3、井下供电变压器中信点接地为重点。露天矿山:1、以分台阶开采;2、全面推行中深孔爆破;3、使用机械二次破碎工作为重点。各矿山企业要认真研究制定本矿山企业隐患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治的指导思想、目标、重点工作和主要内容、措施及要求,落实整治责任和督办制度。
(二)严格控制新办矿山安全条件准入口。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等部门对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意见的通知》要按照浙江省六部门《关于贯彻国家安监总局等六部以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规定,国土资源部门要做好矿业秩序整顿工作,重点查处和打击各类非法和违法开采活动,严肃查处和着力打击超层越界开采,无证或证照不全擅自开采,防止已关闭矿山“死灰复燃”,着力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安监部门要积极配合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做好相关工作,要按规定对新建、改建、扩建的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审查和竣工验收,没有履行“三同时”手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