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省卫生厅、金华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守护健康”活动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规范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医疗机构 “依法执业守护健康”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六月一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2年永康市医疗机构“依法执业 守护健康”活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守护健康”活动,强化医疗机构的主体责任和依法行医意识,规范医疗机构以及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完善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和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制度,提高监管效能和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全市医疗机构健康持续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落实《浙江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 (二)对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进行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检查范围和检查内容 (一)检查范围:全市范围内所有医疗机构。 (二)检查内容: 1、依法执业情况、临床用血安全、母婴保健管理; 2、放射诊疗管理; 3、医院消毒隔离管理(主要检查供应室、血透室、口腔科、内镜室等); 4、医疗废物处置和医院污水处理管理;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永康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ongkangshi/20210606/281721.html ![]()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Copyright © 2019-2029 浙策.宁波政策 版权所有 浙ICP备18042880号 微信(QQ):50215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