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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委办〔2012〕22号
永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加强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府各有关部门:
夏季温度高、湿度大、雷电降水多,属事故易发期和高发期,为切实加强我市的夏季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安全宣传教育
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警示标语等各种有效形式广泛开展以防触电、防坍塌、防高处坠落为重点的安全知识宣传,营造“安全生产重在预防,关爱生命,从我做起”的安全文化氛围,努力提高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
二、突出重点,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各镇(街、区)要督促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一次以防触电、防坍塌、防高处坠落为重点的安全隐患自纠自查活动,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到及时有效的整改,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并结合单位自身实际,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制定科学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适时开展演练,努力提高员工的事故应变处理能力。
三、落实责任,强化监管措施落实
各镇(街、区)、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夏季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明确到人,针对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进行全面部署,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作用,加强对安全用电、山体滑坡坍塌、建筑施工高处坠落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予以暂时停产停业整顿,直至整改合格。
四、加强应急值班值守
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特别是进入汛期,要加强值班力量,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按规定及时上报,并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夏季 通知
抄送:金华市安委办,永康市府办。
永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6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