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安委办〔2012〕16号
永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康市安全生产领域集中
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府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2011年以来“打非治违”工作成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安全生产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2〕10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自2012年5月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4个月的集中“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发〔2012〕41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着力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范围
在全市范围内,对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并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对象,落实“打非治违”各项措施。
(一)重点区域:生产经营单位集中、高危产业聚集、人流、物流、车流密集、重大安全隐患较多、非法违法现象严重、事故多发频发、安全生产矛盾和问题突出的区域。
(二)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机械制造、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特种设备、电力等行业领域,特别是要将道路交通、消防作为重中之重的行业领域。
(三)重点对象:高危产业集中、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现象严重、重大安全隐患大量存在以及发生过死亡事故的企业。另结合我市今年开展的电镀行业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创新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将电镀企业列为“打非治违”工作的重点对象进行整治。
三、重点内容
(一)重点打击“三非”的内容:无资质、无证照或证照不全,未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以及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等行为。
(二)重点治理纠正“三违”的内容: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作业规程不完善,应急救援保障不完善等无章可循、无规可守的现象,以及管理措施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安全设施配备不规范、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现场管理混乱和未经安全检测投入使用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等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三)重点行业领域的打击内容:
1.道路交通领域。重点打击营运车辆驾驶人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非客车(船舶)违法载人的;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高速公路违规停车的。
2.消防领域。重点打击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
3.建设工程领域。重点打击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施工企业相关人员无证上岗;建设单位随意压缩工期、扣减安全经费、干涉施工单位安全管理等。
4.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