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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工商发〔2011〕72号 |
各工商所,局机关各科(室)、队:
为进一步加强行风效能监察的力度,有效推进工商工作社会化监督,全面提升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风效能建设水平,根据省、市局要求,我局决定在辖区范围内的街道、行业协会、重点企业、个体户中设立工商行风效能监察联络站,具体名单见附件1。
行风(效能)监察联络站的设立是为了进一步提高行风效能监察的社会化建设水平,在企业、个体户、行业协会等服务监管对象中设立若干行风效能监察联络站点,积极发挥其行风效能监察的预防、调节、反馈、监督、保证作用,通过联络站点及时了解民生信息、民生需求和民意意见,实现社会监督近距离、常态化,从而实现防患于未然、及时纠错纠偏、完善制度机制,全力营造内严外和、全面监督的良好态势,促进系统广大干部忠实履职,保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有序高效运行。各单位要认真对待联络站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调查核实,认真落实整改,及时沟通反馈,以真诚、真心、真情倾力保护好联络站参与监督的热情,调动好其主动实施监督的积极性,务必使此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附件:1.行风(效能)监察联络站名单
2.行风(效能)监察联络站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