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党委、管委会,城西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市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人口计生工作,彻底扭转被动局面,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强硬的手段、最优惠的政策、最严格的制度狠抓人口计生工作。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现就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加大计生奖励扶助力度和重难点问题治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完善考核机制,实行分类指导考核
改变以往全市同一指标的考核办法,实行分类指导,分类考核。整个考核分暗访核查、重点工作不定期督查和年终评估考核进行。年终评估考核一年组织一次,暗访核查每年组织二次,重点工作不定期督查每年组织二至三次。
1、分类办法。根据近三年各镇(街道、区)出生回归后的计划生育情况,从2011年度开始对各镇(街道、区)计生率和出生性别比分三类考核,以后每年视指标完成情况调整类别。各类指标值设定根据上级考核指标要求和我市实际情况综合平衡确定。
2、暗访督查奖惩。每次暗访核查,市委、市政府将予以通报,镇(街道、区)每类第一名授予“流动优胜红旗”、最后一名给予警示通告,全市总分排名最后的给予“流动警告黄旗”,年度考核分别给予总分加(扣)1分。出生性别比排名最后并且不达标的给予“出生性别比偏高警告黄旗”。挂黄旗二次的,年度考核总分倒扣1分。挂“流动警告黄旗”一次的镇(街道、区),党政一把手向市委、市政府作书面检查,扣除党政主要负责人和计生分管领导50%调查办案经费,其他班子成员和计生办主任扣除40%,计生专干和服务员扣除30%,其他干部扣除20%;挂流动黄旗二次的,由市领导对镇(街道、区)党政一把手诫勉谈话,党政主要负责人和计生分管领导扣除调查办案经费,其他班子成员和计生办主任扣除80%,计生专干和服务员扣除60%,其他干部扣除40%。
对重点工作不定期进行督查,并根据督查结果予以排名通报,第一名的给予通报表扬,最后一名的给予警示通告,年度考核总分分别加(扣)1分。
3、年度考核奖惩。年度考核达标奖励方法参照永委办[2009]18号文件不变,奖励的工作经费50%由镇(街道、区)党政一把手、分管领导和计生办成员安排。经年度考核,出生人口性别比不达标的镇(街道、区)不得享受优胜奖或进步奖;未完成年度目标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