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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度总结考核评比活动的通知

2021-06-06 永康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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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行务[2011] 15

 

关于开展2011年度总结考核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窗口、各分中心,各科(室、站):

2011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中心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按照年初创业承诺目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快网上审批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步伐,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推进业务工作创新,提高办事效率,行政审批和服务工作有序、高效运行,涌现出了许多业务素质精、服务态度好、办事效率优、群众赞扬多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经研究,现将年终总结考核评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考核评比领导小组考核评比领导小组由“中心”工作人员和黄浙军、刘鲁民、孙安江、陶晟、陈亮、胡革永、吕跃进、童建平及各分中心负责人共同组成,负责对整个考核评比工作的指导,协调和评定。

二、考核评比办法及名额分配考核评比实行平时考核累计得分与年终民主推荐相结合,再经考核评比领导小组审核、评选确定。总体名额分配:先进集体9个(窗口6个、分中心3个),先进个人78名(其中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市“五星服务标兵”的为先进个人自然人选,具体名单分配见附表),优秀共产党员4名,巾帼建功标兵6名。优秀公务员、优秀事业单位人员和先进个人由考核评比工作领导小组推荐确定,优秀共产党员由窗口党支部推荐确定,巾帼建功标兵由妇代会推荐确定。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以全年窗口考核累计得分为准,由“中心”考核评比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中心”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学习认真、工作主动、业务娴熟、热爱本职、态度热情、服务周到、工作勤奋、廉洁自律,在“中心”工作半年以上,被“中心“通报批评的个人取消评选先进个人资格。

(三)优秀共产党员和巾帼建功标兵按有关条件评选。

各类先进评选结果请在1231日前上报中心办公室。

附:市行政服务中心2011年度各类先进名额分配表

                             永康市行政服务中心

                            20111224

市行政服务中心2011年度各类先进名额分配表

区分

名称

优秀

公务员

优秀

事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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