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市各社会团体: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浙江省社会团体管理办法》规定,决定开展社会团体2010年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二、年检内容和材料
1、年检内容
2010年度社会团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情况、依照规定履行登记手续的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情况、人员和机构变动及财务管理的情况、重大活动报告情况、党组织建设及开展活动情况等。
2、年度检查须报送下列材料
(1)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
(2)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
(3)其它有关材料,材料不全或有应填写未填写项的,待补充完整后再予受理。
三、年检程序
1、各社会团体收到本通知后,到民政局领取年检报告书。对照有关规定进行自查填写《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并把年检材料送业务主管单位,业务主管单位初审通过后,报送我局,我局根据情况进行年检,部分进行抽检,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