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局机关各科室、各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局属各单位:
为加强新闻宣传、信息报送工作,促进交通运输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金华市局宣传信息工作会议精神和永康市委办、市府办信息工作的有关要求,特提出新闻宣传、信息报送工作考核意见:
一、局机关各科室、各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各单位都要加强宣传信息工作,确定专兼职人员,及时挖掘、总结本部门的创新做法及工作成效,报送相关的宣传信息,提升交通形象。
二 、考核通报对象
1、根据年度责任制要求,对下属单位进行考核,按任务数不同,分A、B二类单位。
A类单位(新闻宣传年度100分以上、信息年度60分以上):收费所、远通公司、工程公司、大通公司、养护公司、通捷公司;
B类单位(新闻宣传年度300分以上、信息年度70分以上):公路段、运管所、双飞公司。
2、局机关各科室、东永高速、干线办、联网办列入定期通报。
三、考核计分办法
考核范围为在本系统网站、简报、市级以上报纸、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上发表的消息、通讯、评论、图像、图片等交通宣传作品及信息。
1、新闻宣传:按照媒体级别不同实行从200分到5分的分值计分。(详见宣传稿件录用计分表)。
2、信息: A类单位每月报送本系统网站信息不少于2条, B类单位每月报送本系统网站信息不少于5条,完成报送任务的得基础分50分。市委办、市府办、金华市局信息刊物采用的要讯每条10分,调研类文章每篇60分,简讯每条5分。经市委办、市府办、金华市局转报被上级党委、政府信息刊物采用的要讯,地(市)级每条20分,省级每条30分,省级以上每条40分。调研文章地(市)级每篇80分,省级每篇100分,省级以上每篇200分。
3、中央级媒体中的网站只统计人民网、新华网、中国新闻网、新浪网、搜狐网、网易网、腾讯网;省级媒体中的网站只统计新华网浙江频道、浙江在线和浙江都市网;市级媒体中的网站只统计金华市政府、金华网。同一条新闻多家网站转载的按最高分值计分。
4、行业性媒体列入相应级别媒体计分,即中国交通报、中国公路杂志、中国交通新闻网、中国公路网、中国道路运输网等列入中央级媒体相应报道类型计分,浙江交通、交通旅游导报列入省级媒体相应报道类型计分。
5、省委省政府领导对宣传信息有正面批示的,该宣传信息另加50分;省厅领导、金华市委市政府领导有正面批示的,该宣传信息另加30分;永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有正面批示的,该宣传信息另加10分。
四、考核通报措施及要求
1、录用宣传信息稿件实行每季一报,并由局对各单位稿件采用情况进行通报。第1季度报送上年度12月1日至当年3月31日统计情况,第4季度报送10月1日至11月30日统计情况,前3季度报送期限为下季度首月5日前,第4季度报送期限为12月15日前。
2、由各单位每季度填报《宣传稿件录用计分表》、《稿件录用明细表》,同时报送有关复印件或用稿通知单。
五、年终局进行汇总考核。考核等次分为:合格、不合格。对不合格等次的单位年度责任目标考核的宣传信息工作考核项目不给分,合格的为满分。新闻宣传工作总分前三名为新闻宣传先进单位(科室),信息工作总分前三名为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科室)。新闻宣传个人总分前三名为优秀宣传报道员,被市级以上采用的信息个人总分前三名为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分别给予物质奖励。
六、紧急信息报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