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永康市 > 正文

关于印发永康市实施医疗风险金制度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2021-06-06 永康市 收藏
朗读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了促进医患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有效解决医患纠纷,为医院和患者搭建公正、互信的协调平台,我市已成立了永康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医调会),根据《浙江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永康市实施医疗风险金制度若干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永康市实施医疗风险金制度若干规定(试行)

 

一、为及时有效化解医疗纠纷,降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医疗风险,保护患者合法权益,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二、全市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因医疗争议引起的经济赔偿,适用于本规定。

三、医疗风险金制度是由市卫生局组织,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其职工共同参加,降低医疗责任风险的互助共济制度。

四、医疗机构按年业务收入和职工人数缴纳医疗风险金。

(一)二级以上医院(含二级)按年业务收入的2.5‰缴纳;中心(街道、镇)卫生院及以下医疗机构按年业务收入的3‰缴纳;市第六人民医院、永康卫校附属医院、市疾控中心门诊部按年业务收入的3‰缴纳。所缴风险金列入本单位机构账户。

(二)医疗机构按单位职工人数(包括所有在编人员和非在编人员)以每人每年200元计算缴纳,所缴风险金列入统筹账户。

(三)业务收入按2009年度业务总收入核定,职工人数按2009年年底在岗数核定。

五、医疗风险金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保障适度的原则,由市卫生局负责征集,专户储存,并根据需要定期划入市医调会医疗风险金专用账户,做到专款专用。

六、赔偿支付: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达成赔偿协议(赔偿额万元以内),已由医疗机构支付赔偿款的,由医疗机构凭协议书和相关资料到医调会领取补助款;医患双方经医调会调解或协商达成赔偿协议,患方凭协议书和相关资料直接在医调会领取赔偿款;医疗纠纷经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医疗机构已履行判决的,医疗机构凭判决书和相关资料到医调会领取补助款。

七、医疗责任赔偿补助办法:先从本单位机构账户中列支;超过机构账户总额部分,由统筹账户补助50%,单次赔偿统筹账户补助不超过10万元。应由单位自负的部分由各单位按季度补交。统筹账户余额不足后按本规定第四条第二款再次收缴统筹风险金。

八、医疗责任赔偿补助限定:医疗责任赔偿补助时限为本办法实施后发生的医疗纠纷,时间计算以该医疗纠纷初次就诊、住院首日为准。已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的医疗机构仍可享受补助。

九、奖惩:对当年机构账户有结余的医疗机构,优先给予医疗安全先进单位奖励;对当年医疗赔偿额超过机构账户的,取消评选医疗安全先进单位资格,按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规定扣分,并根据试行情况酌情提高下一年度医疗风险互助金额缴纳比例。

十、本规定由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十一、本规定自201061日起施行,试行期一年。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永康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ongkangshi/20210606/281198.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