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今年四月是第二十三个爱国卫生月。今年我市爱国卫生月的主题是“整洁城乡、美丽家园”。为切实改善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有效预防和控制春季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市爱卫会永爱卫[2011]6号文件精神,结合交通系统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参加城乡环境整洁活动
2010年省级卫生城市复评通过后,今年是国家卫生城市考核调研年,在交通系统要结合国家卫生城市的创建工作,重点抓好两项工作:一是单位内部的环境卫生整洁,治理卫生死角,做好日常保洁,绿化、美化等项工作;二是交通运输服务行业,包括客运站场、班车、出租车、公交车,货运站场、机动车、维修企业、驾培学校等要在环境卫生上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为人民群众提供整洁、舒适的环境。
二、做好以春季灭鼠为重点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今年我市要创建省级灭鼠先进城区。在爱国卫生月活动期间,各单位要积极参与病媒生物防制活动,认真梳理本单位存在卫生问题,认真清理和消除病媒生物孽生地,完善各类防制设施,要根据鼠、蚊、蝇、蟑等病媒生物危害情况,利用春季有利时机,认真组织开展春季灭鼠活动,有效降低和控制鼠密度。
三、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结合世界卫生月活动,大力开展以传染病防治为主的健康知识宣传活动,宣传健康理念,倡导健康生活,提高单位职工卫生意识和健康素质。
四、宣贯《浙江省爱国卫生促进条例》和《永康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促进爱国卫生工作。
2010年10月1日,《浙江省爱国卫生促进条例》颁布实施,2011年3月1日《永康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颁布实施,爱国卫生工作从此走上法制化、规范化道路。我们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的重要意义,加强宣贯工作,依法落实各项措施,促进爱国卫生工作。
希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认真制订本单位的活动计划,并予以上报。
特此通知
二0一一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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