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康市水务局
关于开展2011年度春季在建水利工程
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根据中央1号文件和永康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我市城乡掀起新一轮水利建设高潮。为确保水务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水利主管部门要求,结合我市水利工程建设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全市在建水利工程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我局批准建设的水利工程。
二、检查组织:
成立春季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检查组,李辉同志任组长,李红霞、徐顺三同志任副组长。
三、检查内容和重点:
1、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安全员的配备及履行职责情况;监理单位项目管理机构履行职责情况;
2、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防护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挂牌警示情况;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及消防设施配备情况。
3、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情况:包括,未办理有关工程建设手续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无有效证照进行施工和生产经营活动的;瞒报事故和隐瞒事故真相的;拒不执行主管部门整改指令的。
4、建立安全生产台帐制度及落实情况:建立安全生产台帐(表格从金华水利网下载)上报制度,要求每个在建水利工程从本月起,在每月28日前按规定格式上报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
四、检查时间和方法:
从2011年3月10日起至4月10日。3月10日至3月20日为自查阶段,请各单位按文件精神组织自查、整改。3月21日至4月10日为抽查阶段,检查组对所有在建工程排出检查计划及日程安排,提前一天通知待查单位。各在建工程有关人员应全程配合检查,不得擅离职守。
特此通知!
永康市水务局
二○一一年三月九日
抄送:金华市水利局,永康市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