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街道、区)计生办,局属各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解放思想、转变作风、科学发展、崛起浙中”大讨论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永委[2012]5号)的精神和要求,为开展好计生系统主题实践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市委系列部署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组织计生系统干部职工找差距、提问题、析原因,认真查找在思想认识、精神状态、体制机制、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调查研究、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真正做到思想观念有更新、工作作风有转变、工作效率有提高、工资落实有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进位升级。
二、主要任务
(一)破阵规,转作风,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认真组织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以“干部下基层,发展上水平”为主题,重点围绕“思想解放,人口科学发展如何实现;人口控制,工作转型升级如何推进;市域统筹,城乡计生工作如何协调;改善民生,利益导向机制如何深化;以人为本,优良服务环境如何打造;干事奉献,责任担任意识如何体现”等六个方面问题,进行深入讨论,作出深刻思考。通过讨论,切实把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促进全市人口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上来。
(二)重督导,优服务,开展机关干部联系镇(街道、区)计生工作活动。局机关每一位干部都要联系一个镇(街道、区),每月不少于一次到所联系镇(街道、区)宣传政策法规,检查指导工作,讲解相关业务,分析工作形势,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统一制作联系镇(街道、区)计生活动工作笔记,人手一本,认真做好记录,定期检查交流,年终考核评比。
(三)访民情,办实事,开展机关干部“进村入户大走访、帮困解难促发展”活动。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到所联系村走访调研,每位干部确定一名走访对象。建立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确保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充分发挥计生部门的优势,因地制宜、有重点的开展工作,帮助所联系村和群众办2-3件实事。
(四)亮特色,展风采,开展计生干部“我为国策添光彩”演讲比赛活动。以“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在我心中,我为基本国策增光添彩”为主要内容,通过总结、提练计生干部或计生干部群体的先进事迹,结合自身工作实践,选择一定的角度确定演讲主题,进而以小见大,独具特色,充分展现计生工作者可敬可亲、敬业爱岗、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营造一种“模范人物就在你我身边,你我都能成为模范人物”的良好氛围。
(五)抓重点,攻难点,开展破解计生发展瓶颈制约活动。
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我市人口计生工作思想观念、发展理念、思路举措、方式方法和体制机制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力争在以下六个方面有所突破:
1、如何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形成综合治理合力,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如何加强以村级为重点的基层基础工作,推进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向纵深发展。
3、如何坚持以人为本,从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入手,构建利益导向政策体系,让计生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4、如何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计划生育、生殖保健、优生优育需求。
5、如何破解人口计生工作中的流动人口、早婚早育等深层次问题,提高控制计划外生育的能力,稳定低生育水平。
6、如何探索解决人口发展的结构分布问题,促进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走向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轨道。
(六)纯党性,敢担当,开展创先争优“五星”评比活动。拓宽视野,博采众长,学习先进地区锐意改革、创新发展的做法和经验,引导党员干部比理念、比干劲、比服务、比作风、比绩效,进一步坚定赶超发展的信心,昂扬赶超先进的斗志,明确赶超先进的目标,提升赶超先进的能力,创新赶超先进的路径。年终组织开展计生系统社会抚养费征收、政务信息、阳光统计、宣传服务、“两非”打击等“五星”评比表彰活动。
(七)明价值,铸诚信,开展“道德永康”、“诚信计生”建设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旋律,组织开展“我们的价值观”大讨论活动,大力倡导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不断提高计生干部职工的道德素养。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参与道德实践和道德评议,确保“道德永康”建设覆盖到整个计生系统。制订完善《诚信计生工作方案》,逐步在依法行政、权益保障和惠民措施方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方法步骤
大讨论主题实践活动从2012年3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组织准备、整改促进和总结提高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阶段(3月上中旬)。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主题实践活动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结合计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系统主题实践活动工作方案,明确活动的总体目标、主要内容、步骤时限和工作要求。适时召开本系统主题实践活动动员会,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开展动员部署,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全面落实、深入推进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