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浙卫发〔2010〕301号)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省卫生厅、国家卫生部意见及我市有关实施绩效工资的精神,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订出单位职工、单位领导不同层面的考核方案,以确保我市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绩效性工资改革顺利实施。
永康市卫生局
二○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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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浙卫发〔2010〕301号)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省卫生厅、国家卫生部意见及我市有关实施绩效工资的精神,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订出单位职工、单位领导不同层面的考核方案,以确保我市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绩效性工资改革顺利实施。
永康市卫生局
二○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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