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认真做好医疗卫生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上级要求,现就做好我市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医疗卫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
推行信息公开,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提高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依法执业,诚信服务,是医疗卫生服务单位的重要职责,是各单位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更好地为公众健康服务的具体体现。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程,是一项经常性工作,各单位务必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提高认识,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和务实的作风,认真学习信息公开相关指导文件,扎实做好《医疗卫生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施行的各项工作,确保《管理办法》顺利实施。
二、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建设
为推进卫生系统的信息公开工作,特建立永康市卫生系统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李兴周,副组长:黄留意,成 员:朱永红、应新显、吕时华、周杭及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具体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市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服务单位应当建立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指定专门科室和人员负责落实此项工作,并向社会公开。同时,必须配置相应的场所、设施和设备,落实所需经费,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进行。请各单位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在9月底前上报局办公室。
三、做好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编制工作
编制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是实施《管理办法》的前提。医疗卫生服务单位要集中精力,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参照卫办发〔2008〕25号确定的相关信息公开目录,结合已推行的事务公开工作,抓紧做好本单位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编制工作,在2010年10月25日前完成。编制工作要依据保密法及相关规定,认真进行审核把关,避免泄密问题的发生。
四、加强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
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主动公开的信息,应当通过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向特定服务对象提供的信息,可以通过当面交谈、书面通知、提供查询等形式告知;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和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今年年内要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和有关要求,加强网站建设,把单位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同时,各单位要按要求设置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和依申请公开受理点,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方便公众获取信息、接受现场申请。此项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五、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监督保障机制
医疗卫生服务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监督保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重点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工作制度,凡是《管理办法》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都应及时、全面、主动地公开。要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发布保密机制,凡是拟公开发布的信息,都必须进行保密审查。我局将制定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等相关制度,严肃信息公开纪律,切实加强对实施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附: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指导文件(可以从网上下载)
①卫生部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卫医发〔2006〕424号)
②卫生部《关于做好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的通知》(卫办发〔2008〕25号)
③卫生部《医院向内部职工公开的信息目录》(卫办医发〔2008〕105号)
④《医疗卫生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卫生部第75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