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2〕177号
关于永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用房
装修改造项目的批复
永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你中心要求审批办公用房装修改造项目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是根据永政发〔2012〕161号文件精神,拟在现永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对原有诊疗用房进行装修改造为办公用房、冷库等。
二、装修改造总面积486平方米,投资20万元,资金来源:市财政。
三、按规定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相关手续。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基建项目 批复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消防大队、卫生局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2年10月22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