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2〕166号
关于永康市象珠水厂扩建工程项目
建议书的批复
永康市自来水公司:
你公司要求审批永康市象珠水厂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是根据市府办〔2012〕5号《常务会议纪要》精神,拟在永康市象珠水厂厂区内进行扩建输水规模建设及新增配套设备、设施等。
二、扩建规模设计输水能力为2.5万m3/d、新敷设DN600的原水管道一根,长约2135米。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2355.25万元;资金来源:市财政,分三年实施。
四、按规定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规划设计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及可研暨初步设计送审。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基建项目 批复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水务局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2年10月22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