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机关各部门:
为推进我市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登记备份工作(以下简称“档案登记备份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共永康市委办公室、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登记备份工作的通知》(市委办[2010]81号,以下简称《通知》)和金华市档案局《全市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登记备份工作实施方案》(金市档[2010]18号)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登记备份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档案法律法规及《电子文件管理暂行办法》和《通知》精神,全面推进档案登记备份工作。通过登记备份这一重大战略部署的实施,实现档案证据保全、档案信息安全保障和推动档案资源整合的功能,构建新形势下档案安全保障体系和档案信息资源体系。
二、工作原则
(一) 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全市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登记备份工作实行统一部署、统一规划。登记备份中心建设、档案资料的交接认证备份、日常管理服务等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属地负责。
(二)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区分轻重缓急,优先安排党政机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领域、本地区重点建设项目的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登记备份工作。
(三)注重结合、讲求实效。要把档案登记备份工作与民生档案数据库建设结合起来,与档案目标管理认定、数字档案室建设和重点工程档案专项验收结合起来。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运用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备份档案数据安全,确保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安全,维护备份档案数据的原始性和真实性,为各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提供档案利用服务,为相关组织和个人提供档案真实性认证和数据恢复服务。
三、目标任务
1、 建立档案登记备份中心。年内,在永康市档案馆建立档案登记备份中心;“十二五”期间,全面开展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登记备份工作。同时,根据国家有关容灾备份的要求,在馆际间建立异地备份库。
2、 做好法定进馆单位档案登记备份工作。“十二五”期间,力争完成 30%以上的法定进馆范围的机关、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登记备份工作。根据国家关于电子文件中心建设的有关要求,全面开展机关单位的电子文件归档备份工作。年内,要全面完成电子文件(电子公文和科技电子文件)的登记备份工作,其他电子文件(包括电子业务数据)和数字档案的备份工作分期分批进行。
3、 优先开展涉及民生的重要档案的登记备份工作。“十二五”期间,完成重点涉民单位(部门)的电子业务数据、其他电子文件和档案数字化成果的登记备份工作。年内,至少启动2-3个涉民行业、系统(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建设、教育、农业、林业等)有关社保、农保、婚姻、救助、新农合、公积金、学籍、土地山林承包等民生领域的档案登记备份工作,每年建立一批民生档案登记备份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