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旅星评[2008]4号
关于取消南龙白云度假村二星级旅游饭店资格的通 知
南龙白云度假村:
2007年12月17日,旅游局根据12月11日对你们度假村检查中存在的安全、卫生方面的隐患下达了限期整改的通知。要求你们对照国家《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提出具体的整改计划并认真实施整改。但度假村对此几乎置之不理。在2008年度的星级复核检查中,发现度假村的经营管理每况愈下,已存在几个严重缺失现象:一是星级意识已严重缺失,二是管理制度、软件规范严重缺失,三是工作人员严重缺失(只剩4、5个员工)。已完全不符合二星级旅游饭店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不能通过星级复核。
鉴于度假村目前的状况,根据国家GB/T14308(2003)《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经研究,决定取消南龙白云度假村的二星级旅游饭店资格。
接通知后,南龙白云度假村须停止一切有关星级饭店的宣传,停止使用一切含有星级标志的物品,并将星级标牌在一个月内交归旅游局。
二00八年十月八日
抄送:金华市旅游局、永康市府办、永康市公安局、永康市财税局、永康市三产办、永康市供电局、永康市水务局、南龙集团、各旅游企业
- 上一篇:关于切实做好国庆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 下一篇:家电下乡操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