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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永康市第七批“新农村电气化村”
名单的通知
各镇(街、区):
根据《全面推进我省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指导意见》(浙经贸电力[2007]247号)提出的浙江省新农村电气化村标准要求,永康市新农村电气化村验收工作小组于10月26日至10月28日对第七批申报“新农村电气化村”的131个村进行了考评验收,经综合评定,唐先镇唐先一村等131个村已符合新农村电气化村标准,特命名唐先一村等131个村为永康市“新农村电气化村”。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永康市第七批新农村电气化村名单。
永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中共永康市委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永康市供电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抄送:金华市经信委、金华市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金华电业局、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