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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各旅行社:
根据金华市旅游局关于旅行社人员《条列》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现就我市旅行社人员《条例》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时间:2009年8月4日上午9:00—10:30。
2、地点:明珠大酒店四楼多功能厅。
3、考试范围:《旅行社条例》及《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
4、考试形式:开卷。
5、考试对象、人数:每家旅行社按08年度年检报告书填报人数为准,以80%的比例参加考试,其中总经理必须参加考试。具体分配人数如下:永旅13 神州13 快乐丽州10 江南10 大地9 春秋8 天马8 康辉8 安泰7。
6、考场纪律:考生必须独立完成试卷,不得交头接耳,相互传抄,如发现视为作弊,取消考试成绩。试卷及草稿纸一律不得带出考场。
7、换证通过底线:每家旅行社60%以上的人员考试合格,则该旅行社准予通过可以换证,否则暂缓通过。
注:各旅行社带二份现在使用的旅游合同文本交送旅游局。
二00九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