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旅[2009]8号
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旅行社条例》的通知
各旅行社:
由国务院第47次常务会议通过的《旅行社条例》将从2009年5月1日起施行。《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也已经2009年4月2日国家旅游局第4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2009年5月3日起施行。为使旅行社的经营及时适应《旅行社条例》及《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的要求,根据浙江省旅游局、金华市旅游局做好《条例》与《细则》的宣贯精神作以下要求:
一、做好旅行社自身的学习贯彻 各旅行社要及时购买或录载《旅行社条例》及《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并组织员工认真学习,让每个员工了解、掌握并吃透其精神实质,尤其是旅行社经营、法律责任的章节,更应反复学习、深刻领会,做到熟记于心。条文的学习须在5月1日之前安排完成。(应有详细记录备查)
二、做好社会宣传 各旅行社要充分利用门市经营场所及在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等活动中广泛宣传《旅行社条例》,通过对《条例》的宣贯,切实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
二00九年四月十四日
抄送:市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