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
为切实做好今年早稻谷收购工作,促进粮食生产发展,保质保量完成地方储备粮轮换补库任务,现将2012年早稻谷收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购价格和订单奖励标准
经报市政府批准同意,今年早稻谷的具体收购价格如下:
1、“粮食订单”内早稻谷收购价格:每50公斤128元。订单奖励标准:种粮大户按订单每交售50公斤早稻谷奖励30元,每亩最高奖励240元;其他农户按订单每交售50公斤早稻谷奖励20元,每亩最高奖励160元。
2、“粮食订单”外早稻谷按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敞开收购,自营自销。
3、收购的早稻谷必须是2012年永康本地生产,且质量符合国家中等以上标准。
二.工作要求
1、严格贯彻执行粮食收购政策。坚持“四上墙五公开”,在各收购场所公开收购价格、质量标准、收购人员、监督电话等政策信息。认真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坚持依质论价,不得压级压价、抬级抬价。切实落实岗位职责,完善过磅技术,准确检斤计量。统一通过一卡通及时、准确、足额支付农户售粮款和订单奖励资金。
2、积极稳妥做好早稻谷收购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认真落实早稻谷收购各项措施。紧密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强机械设备、粮食入库、用电设施等管理,完善应急处置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及时报送收购进度,对收购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及时进行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加以解决,重要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3、深入开展为农服务活动。充分运用联络员服务机制,积极开展上门粮质初检、借送包装物、预约收购等服务活动,有效帮扶农户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严肃收购工作纪律,早开门、晚关门,努力做到随到随收,服务农户抢收抢种。每个收购点都要设立农户休息室,备足备齐茶水、药品等防暑物品,为农户创造良好的售粮环境。
三.有关事项
1、订单收购的早稻谷首先完成省级储备任务,剩余部分用于市级储备,并按“谁用粮、谁出钱”的原则,由市财政兑付相关订单奖励资金。
2、市级储备粮轮换补库任务中本市粮源不足的部分,由市粮食收储公司负责采购。采购价格以入库的成本价(产地粮食销售市场价加运输和清杂等费用)进行结算。
3、收购资金由市农发行按地方储备粮轮换贷款性质核实发放。
永康市粮食局 永康市财政局 永康市农业局
永康市物价局 永康市农发行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