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深入开展全市卫生系统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深入开展全市卫生系统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卫生系统消防安全管理,提升火灾防控能力,改善消防安全环境,预防和遏制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消防法》和市政府消防工作有关要求,市卫生局决定在全市医疗卫生单位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全市卫生系统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建设,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增强医疗卫生单位自防自救能力,进一步夯实医疗卫生单位防控火灾基础,确保医疗卫生单位消防设施完好率达100%;火灾隐患的整改率达100%;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8月30日)。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全面动员部署,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推进本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和操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法律意识和责任主体意识。
(二)全面推进阶段(9月1日至10月20日)。各单位要根据自己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方案,成立工作小组,逐条逐项落实建设标准。市卫生局将结合各项工作检查,督促各单位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健全消防档案,并督促各单位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三)检查验收阶段(10月21日起)。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对照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进行自我评价合格后,向公安消防部门申报验收。
三、成立工作组织机构
组 长:王福明
副组长:李兴周 邵日新 周建超 黄留意 童跃锋
成 员: 朱永红 应新显 池彩荷 吕时华 徐 勇
周 杭 胡勇军
下设办公室,李兴周为主任,徐勇为联络员。
四、主要任务
1、自查自改,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各医疗卫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员工消防责任。医疗卫生单位要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卫生部《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消防安全规范》(卫办发〔2006〕16号)为主线,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尽快消除隐患。
2、强化演练,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医疗卫生单位要依法建立“保消合一”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要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要持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熟悉消防设备,熟练掌握火警处置及启动消防设施设备的程序和方法。
3、掌握技能,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