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
“建立两个体系”即建立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建设体系和建立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是深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在档案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也是当前档案工作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目前,我市各镇(街、区)涉民档案主要有婚姻登记档案、批基建房档案、土地与山林承包档案、财政组凭证(发票)档案、户籍档案等。由于行区划和职能的变化调整,给涉民档案的统一管理和方便利用带来了一些问题。为此,市档案局根据调研的情况,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决定对各镇(街、区)的涉民档案进行一次检查清理,并对涉民档案的管理和利用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各镇(街、区)目前保管的婚姻登记档案、批基建房档案、户籍档案(包括迁移证存根和旧的户口薄),全部移交到市档案馆,以利更好的整合涉民档案资源。
二、土地与山林承包档案已经形成档案实体的,可保持现状,新形成的土地与山林承包档案,以及其他涉民档案,原则上应单独设类,按主题建档,并争取实现数据库建设和档案实体规范化建设同步进行。
三、财政组凭证(发票)档案对农户房屋确权等非常重要,对分散在原乡镇人民政府旧址的财政组凭证(发票)档案,必须集中统一保管。到达保管期限的财政组凭证(发票)档案可以延长保管期限。需要销毁财政组凭证(发票)档案的,必须进行鉴定,报档案局审核同意方可。对保管条件差,或者不方便群众利用的,可以移交到市档案馆。
“人的档案最重要”,市档案局对这次涉民档案的检查清理工作建立工作小组,组长由黄振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施玉林、俞美儿、张松等同志组成,指导各镇(街、区)的检查清理工作。各镇(街、区)人民政府接到通知后,要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和理念,建立相应的检查清理涉民档案的工作小组,采取措施,责任到位。对现有综合档案室进行检查清理的同时,对原乡镇人民政府的办公旧址,以及保管和散失在个人手里的涉民档案资料等,及时进行一次搜集。检查清理工作要求在6月底前完成。各镇(街、区)检查清理结束后,向市档案局写出工作报告,并填报《各镇(街、区)涉民档案检查清理情况统计表》》,市档案局将对涉民档案进行一次专题执法检查。
附:各镇(街、区)涉民档案检查清理情况统计表
永 康 市档 案 局
2009年4月13日
抄报:金华市档案局,市委办、市府办、市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市委徐副书记、市政府祝副市长
镇(街、区)涉民档案检查清理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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