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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旅[2009]21号
永康市风景旅游管理局关于要求增挂
行政审批科的请示
市编制委员会: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市级机关内部行政许可职能归并改革的实施意见》(市委[2009]13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行政许可职能归并暨内设机构调整方案。
一、行政审批职能整合
原属于行业管理科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二星级旅游饭店评定;2、三星级以上旅游饭店初审;3、星级餐馆审批、审核项目审批职能集中到行政审批科。
二、内设机构调整
保留办公室、规划基建科、市场开发科、行业管理科,在保留行业管理科基础上增挂行政审批科。内设机构仍为4个科室。
三、内设机构职能配置
一、办公室
1、负责全局综合性工作。包括党务政务信息,公文处理、文秘、档案管理、信访、组织人事工作,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工作和后勤服务工作。
2、负责财务工作,包括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经费的预决算、经费收支审计监管,资产的管理和有关行政收费、预算外资金管理。
二、规划发展科
1、组织编制全市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发展投资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旅游招商引资和各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的规划管理,以及旅游项目的规划论证、立项审核、项目跟踪、竣工验收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旅游商品、旅游纪念品的研究和开发。
2、负责组织全市A、AA级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农家乐经营户的服务质量等级标准评定推荐工作,负责推荐省级旅游度假区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报批工作。
3、负责对旅游行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负责对全市旅游行业的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指导。负责行政执法中的听证事宜和行政复议工作。
三、行业管理科
1、负责全市旅游业的行业管理。对全市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定点企业进行行业管理、指导和检查。
2、负责全市旅行社经营资格的申报审批和年检年审工作。
3、负责国家、省旅游行业标准规范的宣传推广工作。负责二星级以下旅游饭店的评定工作;负责三星以上旅游饭店初审;负责星级餐馆审批、审核;负责和检查全市旅游服务质量工作。指导全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和旅游安全生产工作。
4、负责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5、指导和协调全市旅游行业人才资源开发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市旅游行业的教育培训工作。
6、负责和指导全市旅游安全生产及其防范管理工作。
四、市场开发科
1、根据全市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年度旅游市场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开展旅游客源市场调查,细分客源目标市场,明确近期及年度市场开发的重点。
3、组织好境内外重点客源市场的宣传促销活动,包括组织参加国内外各种旅游交易会,组织全市性的对重点客源市场的促销活动,指导、协调各旅游企业的市场开发。
4、开展市场开发工作的跟踪评估工作。负责研究旅游市场动态,提供旅游市场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