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根据《浙江省农民健康体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浙卫发〔2005〕296号)、《永康市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农民健康体检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永财预〔2006〕67号)和《关于做好第三轮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永卫发〔2010〕26号)规定,结合我市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第三轮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工作情况及年终考核结果,现将2011年度农民健康体检专项补助资金下拨给你们,请各中心严格按照农民健康体检专项补助经费使用要求做好工作。
附件:2011年度农民健康体检专项补助资金分配表
永康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
永康市卫生局 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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