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市人民政府:
我市16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于2010年12月25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
至2010年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欠药品材料款2330.1万元。形成药品欠款主要原因:1、实行基药前药品周转周期为三个月。2、因发展需要,部分药品款已用于购买设备、建设等转为了固定资产。
现根据《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基本药物制度和药械集中采购工作要点的通知》(浙卫发〔2011〕35号)的文件精神,要求药品货款在30个工作日内足额支付。目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流动资金紧缺,已无力支付药品款。
为体现“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医改工作重点。结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1〕105号)的文件精神。敬请市政府协调解决实行医改前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卫生材料款2330.1万元。
妥否,请批示。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