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旅[2010]36号
转发省旅游局《关于旅游事故信息漏报迟报
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各旅行社:
现将浙旅安管[2010]210号《关于旅游事故信息漏报迟报情况的通报》转发给你们。
请各旅行社以通报为鉴,正确对待旅游事故,严肃旅游安全信息报告纪律,一旦发生旅游事故,务必认真及时、准确完整做好旅游事故的信息报告工作。
附《关于旅游事故信息漏报迟报情况的通报 》
永康市风景旅游管理局
二0一0年十月二十二日
抄送:市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