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局属各单位:
根据金华市交通局《关于在全市交通系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金市交发〔2008〕34号)和永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永政发〔2008〕71号)的部署和要求,经研究,决定于5月至7月底在全市交通行业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
通过开展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交通行业管理机构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督查形式
此次督查专项行动由交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采取企业自查与主管部门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参照金华市交通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运管所和公路段要结合本行业生产实际,在全面部署督查工作的基础上,确定督查的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企业和重点场所,督查面不少于二分之一,省、市、永康市三级挂牌的重点隐患督查要达到100%。交通局适时组织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进行抽查。
三、督查内容
(一)综合督查重点内容: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情况;安全经费投入到位情况;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开展情况;隐患档案库建立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建立落实情况;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对已发生的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及预案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等。
(二)专业督查重点内容:
1、运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
2、“防船舶碰撞、防泄露”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船舶消防、救生等安全设备保养、配备情况;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情况。此项督查由局航管员负责落实。
3、所有在建工程施工的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现场安全防护;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
4、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和客运市场的安全监管情况;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的排查治理,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和施工安全监管的情况;交通疏导和施工监管的情况。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08年5月至6月中旬,各生产经营企业自查和行业管理机构检查。
(二)第二阶段:2008年6月下旬,交通局对重点企业进行督查。
(三)第三阶段:20008年7月,迎接上级有关部门的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局成立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杨文跃局长任组长,杨敏副局长、胡启广副局长任副组长,运管科长、工程科长及局属各单位行政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运管科。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作为减少和消除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要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查检查;分管负责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一线开展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分析督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协调和信息汇总。
(二)注重实效。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制订具体督查方案,明确督查内容、要求和责任,并将有关情况报局安全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深入一线开展督查,并充分发挥专家作用,掌握第一手资料。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并制订应急预案。
(三)突出重点。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既要全面发动,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又要重点检查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地方、行业和企业,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把事故伤亡人数降下来。
(四)广泛宣传。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